證人 ㄓㄥˋ ㄖㄣˊ
法律上指陳述經歷、事實為當事人作證的人。[例]祕密證人、目擊證人
(1)斷定事實。如:「證明」、「證實」、「推證」、「論證」。
(2)憑據。如:「人證」、「證據」、「停車證」、「借書證」、「足以為證」。
法律上指陳述經歷、事實為當事人作證的人。[例]祕密證人、目擊證人
用來證明特定事物的文件。[例]出國旅行時,要妥善保管護照等重要證件,以免誤事。
做證的言詞。[例]第三者的一句證言,澄清了他們之間原有的誤會。
代表金錢與物產所有權的書面文件,可藉由買賣移轉主權,如股票、債券等。[例]政府為管理證券交易市場,制定了不少相關法規。
1.以憑據表明事實。[例]他的身分經證明無誤後,方獲准進場。 2.可供核驗事實的憑證。[例]保險人可以憑醫院開立的診斷書作為證明,以領取保險給付。
法律上指可以做為證據用的物品。[例]警方陳列歹徒作案的證物,並拍照存檔。
作為證明的文件。[例]畢業證書、結婚證書
舉行婚禮時,為當事人證實結婚事實的儀式過程。[例]他們請了一位政壇要人在婚禮時為他們證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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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教育部《國語小字典》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《成語典》,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使用。本站整理與補充內容供學習參考;字詞釋義與成語內容以教育部原始發布資料為準。